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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中无法定义的“良质”,在《莱拉》中有了答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4  浏览次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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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徐英瑾为《莱拉:一场对道德的探究》所写的导读,原题为《溯流而上的“良质”探究传奇》,现标题为编者所拟。《莱拉》的作者罗伯特·M.波西格曾创作了《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这一畅销书,成为美国大学的必读参考书之一,并被《时代周刊》评选为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十本书之一。《莱拉》是《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的续篇。

罗伯特·波西格

罗伯特·波西格

本书的作者美国作家罗伯特·波西格(Robert M. Pirsig,1928-2017)是一个奇人。他在少年时代就流露出特殊的才情,早早就在明尼苏达大学读起了化学,却因为爱钻牛角尖退了学。随后他在美军驻韩基地当过兵,做过修辞学教师,也经历过痛苦的精神崩溃,做过电脑程序员,还带着自己的儿子骑着摩托车横穿过美国。最后他将人生道路上的各种体会都凝练为一部哲理小说《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并通过这部小说成为西方世界大有名气的畅销书作家。大家看到的这本《莱拉》便是《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的姊妹篇。仿照前书夹叙夹议的写作方式,本书其实也讲了这么一则故事:

本书的主人公名叫“斐德洛”(这其实就是作者本人的某种侧写,而且该名字在《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中也多次出现过)。斐德洛驾驶着一条船沿着哈德逊河往纽约方向开,并在途中载上了一名叫“莱拉”的女乘客。莱拉是主人公在酒吧里遇到的一位有点疯癫的女士,二人邂逅时她正遭遇一场精神崩溃。面对莱拉,本人也曾经历过精神崩溃的斐德洛不禁开始思索起“疯狂”与“正常”之间的界限究竟是什么。他们的船在纽约曼哈顿靠岸之后,两个人暂时分开,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了。但在二人分别之际,莱拉的精神状态不知何故又开始恶化,而当斐德洛重新发现她时,她手里正紧紧抓着一个玩具娃娃。这时斐德洛下定决心,要照顾她的余生。二人后来又坐船离开了曼哈顿,去了另外一个叫“桑迪胡克”的港口。没想到事情却在这时候发生了反转。二人在那里遇到了一个叫“瑞乔”的船长——其实他在故事里早就出现过了,只是一度离开了主人公而已。莱拉告诉斐德洛,她决定离开他跟瑞乔走,而且她早就这么盘算了。这让主人公非常惊讶。更让他震惊的是,瑞乔也告诉他,莱拉在曼哈顿的时候就一直追逐自己,而且还对自己说,斐德洛想杀了他。莱拉的不诚实行为固然让主人公一度很受伤——但在她离开自己后,他还是重拾心情,继续对他所心心念念的“良质形而上学”进行探究。

《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

与上述故事情节相平行,这部小说中夹杂了作者本人大量的哲学议论,而前面提到的瑞乔就往往是以哲学论辩中的“反方”出现的(譬如,当主人公认定貌似疯癫的莱拉身上有“良质”的时候,瑞乔就竭力反对这个看法)。作者还见缝插针地以斐德洛的口吻,向读者介绍了他目下正在进行的研究规划。与《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对于摩托车的关注不同,这次他关注的对象乃是人——于是他首先开始了人类学的研究。在这个过程中他回忆起了他的老朋友沃尼·杜森伯里——他是一位在学术圈混得不那么好的普通英文教师,却对印第安文明有着深入的见解。斐德洛从他那里得到洞见,意识到美国文明实为欧洲文明与印第安文明的融合体,而不能被简单地归类为任何一种既有的文明。但是,主流的人类学研究方法却硬是要将机械的分类法则贯彻到对于人类文明的多样性的研究中去,这使得作者最终领悟到人类学的现有状态是无法满足他的理智好奇心的。于是他将研究的重点又转向了“良质形而上学”。

“良质”这个概念其实在《禅与摩托车维修艺术》中早就出现过多次。在那本书中,“良质”主要是指某种融合西方浪漫主义传统与理性主义传统的更高级的精神存在——比如一个优秀的摩托车手在维护摩托车的时候所达到的那种“物我两忘”的状态。而在本书中,作者对于“良质”的探究则更多具有了价值哲学的维度——或者说得更通俗一点,此类探究将更多地涉及“什么是好的或是道德的”这一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斐德洛拒绝给予一种简单的回答。他更愿意以一种类似于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展现的“认知螺旋上升”的方式,将对该问题的回答由低到高切分为不同层次:

在最低的层次上,我们看到的价值乃是属于无机界的——只要无机界涌现出秩序,相对于那种更原始的混沌状态来说,这便是“更好”的;第二个层次上的价值乃是属于生物界的——只要生物的持存能够以克服无机界的单调性的方式而得到保证,这便是“更好”的;第三个层次上的价值则是属于社会的——只要社会规范的强制性能够超越人的生物性,这便是“更好”的;第四个层次上的价值则是属于“心智”的——只要个体心智的自由驰骋能够突破社会规范的束缚,这便是“更好”的。

以上这四种价值,都被斐德洛视为“静固良质”,以便与所谓“跃动良质”相互对应。不过,给“跃动良质”以正面定义乃是困难的,我们姑且将其理解为一种对于既有的静固价值规范的破坏力量。也就是说,无机界对于混沌的克服需要“跃动良质”,而心智良质对于社会规范的克服也需要“跃动良质”(余者读者可自行类推)。没有这种跃动良质,整个世界将始终是一潭死水,无法实现真正的进步。

一些读者会问:作者对于这些貌似抽象的问题的讨论,到底有何现实意义呢?

罗伯特·波西格和儿子

罗伯特·波西格和儿子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必须结合美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背景来进行。当时美国社会发生了三件事情:第一,反越战运动蓬勃兴起;第二,嬉皮士运动方兴未艾;第三,黑人民权运动如火如荼。这三种运动又彼此合流,对美国传统的三大价值支柱构成了冲击:第一是爱国主义;第二是英式维多利亚文化的美国版本(请注意,即使到了今天,维多利亚文化依然死而不僵,否则就没那么多人爱看《唐顿庄园》了);第三则是臭名昭著的白人至上主义。如何对当时兴起的这些复杂的精神运动进行合适的价值评价,便成为摆在美国知识分子面前的紧迫任务。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要精确地给出相关的评价,本身便是极为艰难之事,因为当时美国年轻人的精神世界可谓良莠不齐。一方面,反战与反种族歧视的观点的确具有明显的进步性;但另一方面,对于传统价值观的全面诋毁则又会导致家庭的解体与人类生物学本能的复归。至于那些敌视新文化思潮的保守主义分子,则又一股脑地将其视为洪水猛兽,而不愿意仔细区分其中哪些是需要被倒掉的洗澡水,哪些是不能被倒掉的澡盆里的孩子。面对这样的复杂局面,波西格便觉得自己有责任提出一种更为复杂的价值学说来厘清世人的思想,以便精准地厘定六七十年代美国文化思潮中的光明面与阴暗面。

在波西格看来,以嬉皮士运动为代表的美国六七十年代中的光明面,便是此类运动充分体现的“跃动良质”摧毁旧价值体系的破坏意义。所谓“不破不立”,国家机器对一个遥远的东南亚小国的军事凌霸、维多利亚价值观的矫揉造作,以及黑人长期以来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的确都需要某种与之对抗的力量使之得到纠正。但问题是,为反对而反对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具体而言,嬉皮士运动最终放出了性解放与致幻剂泛滥这两个洪水猛兽,这实际上就是用比“社会良质”更低等的“生物良质”去克服在“社会良质”层面上的问题——其荒谬程度,就好比人们为了克服使用汽车出现的问题而去重新使用马车。这一层次混淆的问题甚至在黑人民权问题中也得到了体现:实际上,任何人都是生物学存在与社会性存在的结合(黑人自然也不例外)——因此,所谓“美国黑人问题”其实是有着明确的社会学维度的(比如,站在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所谓种族问题是有明确的阶级烙印的)。而波西格看到的美国的现实却是:只要争端双方牵涉黑人、白人两个种族,那么对该争端的定性就肯定是“种族问题”,否则就是“政治不正确”。这无疑又是生物学规范僭越社会规范的一个鲜活案例。

为了与这些简单粗暴的价值分类原则相对抗,波西格苦心孤诣地构造出了一套复杂的价值观体系,以便让读者明白评判好坏善恶的价值尺度是具有多元性的,切不可用“平权主义抑或保守主义”“民主党抑或共和党”这样简单的极化思维来臧否一切。联想到今日美国文化高度分裂的现实,波西格的评论可谓一语中的——不过,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也意味着波西格的哲学普及工作的失败:因为与波西格还健在的时代相比,在今日的美国,他所痛恨的价值标准的混乱问题反而愈演愈烈了。

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可以在此书的行文中读到作者对美国文化的热爱与希望,真可谓“爱之深,恨之切”。作者对莱拉这个女性的复杂态度其实也正是他对美国文化的复杂态度的浓缩——尽管他知道莱拉也面临着与美国一样的精神分裂,而且他最后也知道自己被莱拉欺骗了(正如美国也不时地欺骗她的人民一样),但是他依然坚信莱拉是具有良质的。同时,被莱拉欺骗后斐德洛重拾心情的过程本身也代表着作者本人的良质觉醒过程中一个更高的辩证法环节。

毋庸讳言,今日的中国思想界也在经历着不同意见之间的巨大撕裂,却罕有人进行彻底的反思。希望本书能够启迪国人心智,最终使得中国文化中的“良质”,能够以一种平衡“静固力”与“跃动力”的方式而得到更恰当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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