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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西钢铁退出防城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27  浏览次数:81
核心提示:

中国东方集团(00581.SZ)公布,于2022年10月7日,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防城港市财政局及防城港津西已订立协议(该“解除协议”),根据该解除协议,投资协议已被解除,而防城港市政府、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及防城港市财政局已同意向津西钢铁退还人民币5亿元的土地收购可退还按金以及约人民币1420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并按以下方式以现金支付:

(1)人民币1.5亿元须于该解除协议生效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支付;

(2)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7月1日前支付;

(3)人民币1.5亿元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及

(4)余款须于2024年7月1日前支付。

截至2022年10月7日收盘,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报收于1.29元,下跌1.53%,换手率0.0%,成交量15.6万股,成交额20.04万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中国东方集团港股市值48.77亿港元,在钢铁行业中排名第2。主要指标见下表:

中国东方集团2021年11月23日发布公告,公司间接附属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目标公司(即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人民币35亿元,惟须受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规限。

根据买卖协议,出售事项不包括由卖方将向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及防城港市财政局收回人民币5.00亿元的土地收购可退还按金,以及将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收回约人民币1380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为公司间接拥有97.6%权益的附属公司。其为一间计划于中国防城港市建立新生产基地以制造及销售钢铁产品的项目公司。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动,新生产基地的开发工作尚未开展。因此,截至该公告日期,目标公司尚未产生任何溢利。

工商变更信息显示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已由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100%控股,法定代表人已由津西集团的胥明旺变更为九江线材的张玉。

2022年3月3日,中国东方集团(00581.HK)公布,有关出售防城港津西型钢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的股本。出售事项已于2022年3月2日完成。紧随于出售事项的完成后,防城港津西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且防城港津西的财务业绩将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合并入账。

此次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等机构解除投资协议,也标志着津西钢铁项目正式退出防城港。这对于津西钢铁而言,也或将通过此次调整,不断强化和完善钢铁项目落地的相关工作。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中,津西钢铁也将通过在防城港退出钢铁项目,更为专注的做好现有的发展工作。面向未来,津西也将继续坚持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为实现钢铁行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津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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